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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學位考試須知

各位同學好:

105學年度第2學期博碩士學位考試,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17日止,學位考試期間:106年4月1日起至106年7月31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申請資格:修畢各該系所博、碩士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數(含本學期將修畢),且已選修「論文」之研究生。詳細規定請參閱本校「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辦法」及「學位考試作業一覽表」。

(二)申請辦法:申請學生上網登錄學位考試資料及委員名冊(請由 學校首頁/學生/學課業系統「博碩士學位考試申請系統」教務處/教務e/「博碩士學位考試申請系統」登入,並列印「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」、「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名冊」各一式三份,另請至本校圖書資訊館Turnitin線上偵測剽竊系統,點選操作手冊並申請取得帳號,進行論文比對後,列印原創性報告第一頁總表,作為學位考試申請附件,以供指導教授初步審查;若指導教授認為有必要時,請提供完整原創性報告供指導教授審查,請於申請期限內檢附「歷年成績清單」及「選課清單」(皆可由學校首頁/學生/教學課程網列印),向各系所提出申請,並請各系所辦理資格初審,至遲於學位考試前二星期送教務處複審備查。  

(三)依據本校「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辦法」第十條規定:「通過學位考試之研究生,至遲應於次學期開學日前,繳交附有考試委員審查並簽字通過之論文;逾期未完成者,次學期仍應繼續註冊;其修業年限已屆滿者,應予退學。」預定105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之研究生,請務必於106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前繳交論文完成離校手續。

(四)完成學位論文考試後,印製論文本或辦理離校手續前請務必至「博碩士學位考試申請系統」確認論文題目,系統所登錄之論文題目以學位考試成績通知單記載之題目為準。研究生辦理論文電子檔上傳須先經「博碩士數位論文系統」確認論文題目,若輸入之中英文論文題目與「學位考試成績通知單」所登載之論文題目不符者,請填寫「學位考試論文題目修正申請書」,經指導教授核章後,送教務處辦理更正並影印1份系辦留存。若審定書或論文封面、內文所登載之論文題目與學位考試成績通知單不符者,不得辦理離校手續。

()申請表單如下:

1.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【一式三份】。

2.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名冊【一式三份】。

◎學位考試委員費用上限至多4,000元經費(含審查費及交通費)。

3.歷年成績單【一式三份並請由教學課程網登錄列印】。

4.選課清單【一式三份】◎當學期有選課者(含論文)  。
5.學位考試成績通知單【一份】。 
6.學位考試評分表【有幾位口試委員就列印幾份】。 
7.學位論文考試審定書【一份】。 
8.碩士(專)畢業資格審查表【一份】。
9.碩士論文初稿封面(務必於空白處請指導教授簽名)。

10. 進行論文比對後,列印原創性報告第一頁總表,作為學位考試申請附件,以供指導教授初步審查(請指導教授簽名)

◎申請表單:第1至第6請上網登錄系統並列印、第7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網頁表單下載或詳附檔、第8機械系網頁

表單下載或詳附檔、第9列印論文初稿封面第10列印原創性報告第一頁總表一併逕送系辦辦理。

 ※※辦理離校手續繳交:1.系辦繳交:論文光碟PDF1及實驗室鑰匙(碩士班)2.圖資館繳交:精裝1(顏色4511深藍)平裝1本(顏色:C315天藍);且可洽系辦參考或詢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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